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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停车场充电车位仍被燃油车霸占

2021-07-09 08:33:53  阅读:87080 来源:北京青年报
部分停车场充电车位仍被燃油车霸占

  原标题:部分停车场充电车位仍被燃油车“霸占”

国贸商城北区停车场燃油车占用慢充车位 摄影/尹航

  顶着烈日,郭先生开着电量仅剩20%的电动汽车穿梭在各个停车场找充电桩。好不容易找到了配有充电桩的停车场,却发现仅剩的一个充电停车位上停放着一辆燃油车。无奈之下,他只好继续寻找其他充电车位。找一个合适的充电桩,成了电动车车主们最头疼的事。

  7月1日起,北京市的《停车场(库)运营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正式实施,按新规,随意霸占充电停车位将加收停车费和电费。新规让电动车车主迎来曙光,然而北京青年报记者走访北京多地停车场发现,燃油车仍旧有“霸位”现象,鲜有停车场收取超时占位费。

  新规

  随意霸占电动车泊位开“罚”

  《规范》中明确要求停车管理员要进行分类停车引导,对于占用电动汽车泊位的燃油汽车和充电完成后超过一个计时单位仍未驶离的电动汽车,可采取阶梯式价格标准进行收费。

  这是首次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和泊位提出了明确要求。此外,停车场对于占用电动汽车普通泊位的燃油汽车和充电完成后超过一个计时单位仍未驶离的电动汽车,可采取阶梯式价格标准进行收费,单位时间收费最高不超过普通车位当前收费标准的150%。

  《规范》一经推出,便受到了不少电动车车主的手动点赞,甚至有网友表示“直接提高停车费,终于可以治治那些经常霸位的车主了”。

  走访

  30个充电车位均被占只有一个在充电

  7月6日下午2时,北京青年报记者来到北京西单大悦城,这里地下三层、四层是停车区,共808个车位,其中地下三层仅有4个充电车位。而国贸商城南区停车场的充电车位也不多,商城南区的停车管理员告诉记者,南区地下二层、地下三层共500余个车位,充电车位有7个。记者注意到,这7个充电车位都有电子地锁,车主通过扫描充电桩上的二维码,就可以放下地锁将车停入。但现场并没有新能源车在充电,反而有一台燃油车停在了充电车位上。

  “那个地锁可能坏了,所以才有燃油车停在上边。”停车管理员解释称,为了预防燃油车停放在充电车位,商场安装了地锁,如果出现燃油车霸位的情况,管理员也会给车主打电话来解决。

  在国贸商城北区停车场,共有停车位750余个,慢充充电车位30个,部分车位加装了地锁。下午3时,记者在现场发现,即便普通车位还有将近1/5都是空余的,但所有慢充充电车位都停上了车,其中大部分都是燃油车,正在充电的新能源车只有一台。另外,西单大悦城、国贸商城等上述停车场管理员均回应,对于“油车占位增加停车费用”问题,停车场并没有人力、财力和相关技术支持。

  反映

  技术未实现占位增加停车费功能

  7月7日,记者又走访了朝阳路附近的一处带充电桩的停车场。该停车场共350个停车位,其中充电车位共16个。时值中午,16个充电车位只有一个在使用中,有一个被一辆燃油车占用。

  市民李女士告诉记者,该停车场在工作日傍晚经常出现燃油车占用停车位的情况,难以解决。对此,该车场管理员明确表示:“那不归我们管,我们就管停车,不管别的。”

  与前述商圈不同,在东五环朝阳北路附近某家公共收费停车场,百余个普通停车位已经停得满满当当,而停车场的50个电车直充充电桩,只有寥寥几个正在使用中。管理员告诉记者,该停车场是2017年建成的,而充电桩是2019年时新建的。每个充电桩都配备了摄像头,如果充电结束超过了一个计时单位还没有开走会另外计费。“不过对燃油车没有用,他们也不充电,我们门口停车收费的抬杆和充电桩没有同步,目前的技术并不太能实现油车占位增加停车费的功能。”

  突破

  用技术的方式落实处罚最有效

  北京市交通委静态交通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7月1日开始实施的《规范》是推荐性地方标准,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不过,他也表示,《规范》的出台对停车行业有较大指导意义。

  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顾大松认为,此次《规范》的出台,虽然没有强制执行力,但方向是好的。

  他认为,实际上,《规范》到底如何施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业主单位或者产权人的决定。

  顾大松表示,市场上已经有很多企业进行投入,缓解了部分新能源车主的续航焦虑问题,但一味投放却疏于管理,只是资源的浪费。更重要的是如何盘活存量的问题,可以通过加强监管或者利用一些智能化的手段,实时监测到哪些桩位被燃油车所占用了。

  比如北京市自4月1日起已经开始实施新版《电动汽车充电站运营管理规范》,规范要求充电站运营商“引导燃油车不得占用充电专用泊位”。按照要求,北京一些停车场已经开始使用技术手段,设计了更高效的充电桩。与人工引导相比,“技术引导”更有效。“做到进入限制后,接下来其实就是对充满电的车辆进行劝离工作,其实手机提醒增加收费或者专人负责,都可以进行解决。”顾大松表示。

  另外,他又以江苏盐城为例,该城市将公共停车场新能源车位划分纳入“专用车位”范围,并将其纳入公安交警执法范围,如果燃油车停进新能源车位或充电车充电完毕后未及时驶离,可以按照违停处理,产生比较好的效果。

  文/本报记者王浩雄实习生尹航罗睿琪

  统筹/李巍巍白龙

原标题:部分停车场充电车位仍被燃油车霸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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